问: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享有哪些优惠?
 
答:1、税费减免:大中专毕业生须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证》。持《就业失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各有关部门免收个体工商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小额担保贷款:持《就业失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人均申请额度最高为5万元。对个人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到期不能归还需要展期的,可展期一次,最长不超过两年。贷款期间可享受50%的财政贴息政策(展期不贴息)。
    3、就业服务:对持《就业失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4、职业培训补贴:对持《就业失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的且在六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可给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人350元。对参加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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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6-23 17: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