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8年3月19日)
这次座谈会很重要,我们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国资委和企业的同志座在一起,重温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劳动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两个办法,共同研究落实中央、省属企业参加工伤、医疗保险的有关工作。刚才,参会同志先后作了发言。我感到,这个会开的很好,是政府、企业沟通情况、达成共识的会议,是求真务实、落实政策的会议,对共同推进中央、省属企业工伤、医疗保险工作,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 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认识
第一,参加社会保险是党和政府的要求。党的十七大要求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国务院5号文件明确要求,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劳动保障部还专门部署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部署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专项扩面行动。省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专门出台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两个暂行办法,明文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省委九届三次全体会议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要求认真抓好包括医疗健康、社会保障在内的五大惠民工程。所以,企业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们改善民生、履行法定义务的职责要求,是促进企业和谐、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内在需要。企业积极履行这些社会义务,就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员工的干劲会更大,政府的支持力度会更大,企业的发展后劲也就更大。
第二,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涌现出大量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并且呈现出三个突出特点:规模大,持续时间长,流动性强。这样一个群体的出现和发展,对政府管理社会的内容、方式和体制都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我们落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认真解决这一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从全局的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农民工参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提高推进农民工参保的自觉性。
第三,目前的参保率远远低于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截止去年底,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是229万人,其中农民工有86万人;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是460万人,其中农民工有56万人。与过去比,取得了很大进展,几百万人实现了病有所医、伤有所恤。但与政府的要求比,与群众的期望比,与先进省市的工作比,我们差距还很大。相当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还没有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或者只给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参保,没给农民工参保;一些小煤窑、小矿山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参保手续,致使一些农民工受伤和患重病后,没有保障没人管,甚至得不到救治,由此引发的群体上访及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影响着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成为不和谐因素。因此,我们召开今天的座谈会,共同研究解决这一重要问题。
二、明确目标,今年实现中央和省属企业所有职工参保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在这一点上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刚才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同志讲的内容,我都同意。有些内容我再强调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