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
,我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积极化解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预防了群体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
一、劳动保障的职能决定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分层次化解矛盾
劳动保障部门担负着下岗职工的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的就业
,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四个主要险种的生、老、病、残的服务职能。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呈现多样化,劳动关系趋向复杂化。我们所从事的每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加之我们的服务对象大部分都是弱势群体,如果对矛盾不及时化解,在一定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容易激化,引发社会问题,造成不安定因素。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处理好利益关系也就抓住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和关键。”因此我们把化解矛盾自觉地摆在劳动保障工作首位,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落脚点,列入年度目标,由综治领导组每月负责考核。为了及时化解矛盾,我们制定了矛盾调处实施意见,制定了工作责任制和矛盾调处多层次的矛盾纠风调处解决机制,把化解矛盾责任落实到基层,局领导实行了轮流值班,积极调处,切实做到了把自己范围的工作做好,“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和严格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事,就做到了对矛盾的及时化解,从而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维护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矛盾的及时排查是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的前题和重要保证
我们自觉地站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认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在全县开展“整非打黑”专项行动中,不折不扣认真执行专项行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举全局之力周密安排,迅速行动,严格认真地把好排查的各个环节关。
1
、迅速展开排查工作。
2007年
6月
18日,“整非打黑”第一阶段《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以后,按照专项行动领导组给我们的分工,按照企业用工的“八条标准”,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主动出击对全县各类砖瓦窑进行了“地毯式”排查。
2
、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在工作安排中,我们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及时建立并执行了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日报制度。我们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每天下午
4点前准时将日检查情况收集、汇总、逐级上报;二是建立了台账登记制度。在排查行动中,严格执行乡镇和有关负责人都要在排查摸底表上签字,逐级确认,建立台账,存档备案;三是建立了举报制度。为了畅通维权渠道,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通了举报电话;四是建立了值班制度,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