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乡就业统筹的思考与探索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首要目标和任务。而统筹城乡发展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实现城乡就业统筹。这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作为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地方领导,必须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切实贯彻落实。
  一、二元结构造成政府对农村就业的失位
  尽管近几年来,政府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减少了对农民自发流动的制约,但由于以前制度的惯性,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栅栏并没有拆除。其表现:一是农村劳动力进城只能从事城镇居民不愿从事的职业、工种;二是被歧视称为“农民工”的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总是被拖欠;三是农村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小得可怜;四是农村劳动者进城后许多正当权益得不到法律的强力保护;五是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政府对农村劳动者就业的失位,不仅造成了农村大量客观存在的失业群体,同时也制约着农村的发展
  二、科学发展观要求政府对农村就业补位
  最近,中央提出了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国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即经济发展要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就不仅要促进城市发展,还要促进农村发展;不仅要促进工业发展,还要促进农业发展;不仅要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还要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协调,就要求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城里人和乡下人要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协调并进,相互推动,不能象个跛子,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可持续发展,要求“三农”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以适应整个经济发展的需要。如果不重视“三农”对整个经济发展滞后的影响,必然产生强大的阻力,可持续就缺少后劲。同时,市场经济也要求农村这个市场全方位开放、发展,农民也应该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国民待遇。因此,中央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中心,是非常英明的决策。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在“三农”问题上,应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以弥补以往失位造成的被动。 江苏是我国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十六大期间,中央领导就对江苏提出了殷切期望,要求江苏在全国实现“两个率先”发展,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实现“两个率先”,瓶颈仍在“三农”。如果没有农村的发展,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两个率先”也是空话。因此,在江苏实现“两个率先”发展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在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向非农产业转移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是解决江苏“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
  事实上,农村劳动力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将逐渐成为工人阶级的主力军。据有关权威机构最新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劳动力在我国二、三产业中所占比例已高达 59.8%。他们广泛分布在建筑施工、机械、电器、化工、纺织、服装、餐饮、商贸、旅游等行业 这不仅意味着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数量的增加,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证明了农村劳动者已成为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生力军,并将逐渐演变为工人阶级的主力军。江苏省作为经济较发达的省份,全省2650多万农村劳动力中已有近一半已经转移到了非农产业,其中40%以上是在本乡镇以外就业这都说明,农村劳动力向农业外转移就业已是大势所趋,政府不能不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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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04 1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