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在晋就业人员:可享受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
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灾区劳动者来晋就业,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在“5.12”汶川地震中造成的失业人员,以及从灾区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来山西就业需要进行职业培训的,可享受我省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缴后退。参加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定点培训机构等组织的职业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持有关材料向职业培训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同时,我省招用灾区劳动者的各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按为灾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企业可凭吸纳灾区劳动者名单、灾区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凭证材料,按季度向我省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
此外,针对在晋的灾区劳动者,我省还将建立专门台帐,掌握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状况,并督促用人单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保障他们的工资发放、福利待遇等各项劳动权益。
在“5.12”汶川地震中造成的失业人员,以及从灾区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来山西就业需要进行职业培训的,可享受我省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缴后退。参加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定点培训机构等组织的职业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持有关材料向职业培训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同时,我省招用灾区劳动者的各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按为灾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企业可凭吸纳灾区劳动者名单、灾区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凭证材料,按季度向我省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
此外,针对在晋的灾区劳动者,我省还将建立专门台帐,掌握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状况,并督促用人单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保障他们的工资发放、福利待遇等各项劳动权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10 18: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