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信访干部深入企业
为一线职工送法讲法
 
 
 
 

    4月29日下午,省劳动保障厅在太钢集团举行座谈会,组织部分用人单位、企业工会和劳动者进一步深入学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并就如何贯彻这部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法律进行研讨。并深入企业为一线职工送法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于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颁布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重大举措。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在对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基本法律制度加以继承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的新特点,在劳动争议处理的适用范围、基本程序、组织机构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时效和期限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规定。要侧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这部法律的新规定:一是扩大了法律调整的适用范围。二是完善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强化了调解工作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三是明确了健全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机构的新要求。四是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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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30 19: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