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兼顾 重点突破 总体推进 稳步实施
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在第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
一是抓好创业就业工程,积极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山西省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和《山西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尚未就业的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对已经就业的53165人落实各项社保补贴4333.3万元,实现稳定就业。以抓好就业服务、培训补贴、推荐评选放心职介机构、技能培训和打击非法职介行为等五项工作为重点,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截止3月底,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67万人,其中创业就业19804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3021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133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6613人,创业培训276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4511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718名。
二是实施社会保障工程,着力改善民生。制定下发了200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文件,月人均增加94元,惠及全省108万名退休人员。同时,积极推进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着重研究解决“前补后延”问题,探索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制定出台了省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和国有特困企业职工参保办法,目前,全省已帮助34万名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享有医疗保障。代省政府起草了《进一步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同时强化征缴,进一步规范了社保基金管理办法,加大了基金监管力度。截至3月底,全省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6.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5 %,其中,城镇企业职工311.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73.6万人,离退休人员121.6万人;基金征缴收入35.1亿元,同比增长24.5%,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9.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5.4亿元。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70.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3 %,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10.8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60.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7.9亿元,同比增长2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7.4万人,基金征缴收入达到2.3亿元,同比增长34.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1.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3.8%,其中农民工参保78.4万人,基金征缴收入1.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2.6%。
三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抓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全面规范了各类用工的劳动合同文本,进一步健全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调研起草了《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抓好职工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企业收入分配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调研,测算、酝酿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及增长幅度提供依据。抓好劳动用工监管,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劳动保障专项监察活动,对小砖窑、小煤矿和建筑、公路施工领域等使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拖欠工资、延长工时、降低劳动保护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抓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派出督查组,对全省11个市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18217户,涉及农民工62.1万人,共为6650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48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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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22 17: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