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中央和省属驻并企业工伤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
3月19日,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省劳动保障厅会同太原市劳动保障局召开了部分中央和省属驻并企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会议对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特别是为农民工参保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了我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和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实施。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王建文副厅长在会议讲话中要求,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企业要加快工伤、医疗保险的参保步伐,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员参保。同时他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方面要加大工伤、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企业和广大参保人员搞好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检查,对企业参加工伤、医疗保险的情况进行监察,对企业的用工人数、参保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于主动参保、诚信守法的企业,要通过新闻媒体表扬,给予激励。对个别经过督促仍不履行法定义务、不为职工参保的企业,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依法处理,维护法规的严肃性,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王建文副厅长在会议讲话中要求,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企业要加快工伤、医疗保险的参保步伐,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员参保。同时他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方面要加大工伤、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企业和广大参保人员搞好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检查,对企业参加工伤、医疗保险的情况进行监察,对企业的用工人数、参保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于主动参保、诚信守法的企业,要通过新闻媒体表扬,给予激励。对个别经过督促仍不履行法定义务、不为职工参保的企业,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依法处理,维护法规的严肃性,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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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20 18:2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