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保障厅被省政府评为2007年度
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
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
近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推进市县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会议上,山西省劳动保障厅被省政府评为2007年度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
200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省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中心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加强,扎实做好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继续推行和深化劳动保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完善了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体系,明确执法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案件评查、审查备案、行政复议等各项制度。通过依法行政,规范了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行为,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极大地促进了劳动保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00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省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中心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加强,扎实做好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继续推行和深化劳动保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完善了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体系,明确执法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案件评查、审查备案、行政复议等各项制度。通过依法行政,规范了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行为,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极大地促进了劳动保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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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14 15:0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