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主要精神和发放安排

 

 

我省 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主要精神和发放安排

 

2007 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既是上一个三年连调的收尾,又要为 08年以后的下一个三年连调做好铺垫。也是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 2007年办理的十二件实事之一。所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百万参保人员、离退休人员十分关注。

8 1 ,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对今年的调整待遇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8 6 ,劳动保障部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对 07年调整待遇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8 9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批复了我省的调整方案。

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精心测算,数次修改和完善方案。仅用短短一周的时间,经省政府批准,劳、财两厅就出台了 2007年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实施方案,即发到大家手上的 100号文件。

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全国是基本统一的。这个办法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普调——倾斜——再增加”。

(一)调整的人员范围

2006 1231 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 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 1983 3 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和“两航”起义退休人员)

(二)调整的时间

2007 71 起。

(三)调整水平及办法

8 9 , 劳财两部下发《关于山西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 [2007]288 号)明确规定,“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适当倾斜”。

按照国家要求,在劳财两部批复我省月人均增加的额度内,在普调的基础上对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按参加工作时间分别给予 10 30 元倾斜,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再倾斜 30 元。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又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再增加 60 元;对不具有高级职称的建国前、建国后至 1953 年底期间、 1954 年至 1960 年底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再增加 60 50 40 元。

(四)资金渠道

我省 2007 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涉及退休人员 98.55 万人,年需增加支出 12.46 亿元 , 所需资金,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我省 2007 年调整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最低月增加 85 元,最高月增加 205 元。连上 2005 年、 2006 年二年连调,三年最高增加 460 元,最低增加 260 元。 2007 年调待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预计达到 900 元,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五)发放时间

国务院要求 8 月底前务必将增加的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把工作做细,把好事办好。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着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待遇兑现的责任。目前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正加班加点修改程序,筹措资金,协调银行、邮局等养老金代发机构做好发放前准备工作。对个别基金结余较少的困难县,各市要随时监控,加强对基金收支情况的测算,采取措施,及时调剂调拨资金,保证调待政策落实到位,严防发生新的拖欠。

8 月底前将增加的待遇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承诺。时间紧、任务重,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是对各级经办机构经办能力的一次考验。各级经办机构要周密部署,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工作做细,把好事办好。 8月份已经正常发放过养老金的地市,要在 8月底前专门安排一次七、八两个月养老金增加部分的补发。发放过程中要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行先发放后审批、先大面积发放后处理个别特殊问题的办法,圆满完成发放任务。

 

(信息提供处: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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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25 19: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