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平安计划”在我省启动实施

 

农民工“平安计划”在我省启动实施

 

612日,省劳动保障厅出台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以加快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工“平安计划”。这次行动将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争取 2006年省属国有重点煤矿新招用的农民工全部参保;市、县、区属国有煤矿农民工基本参保; 50%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农民工参保;同时加快推进乡镇(村办)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到 2008年底,全省基本实现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60%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省劳动保障厅将制定、分解下达年度农民工参保计划,进一步建立用人单位农民工参保协查机制、农民工参保经验交流机制和调度督办机制,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开展农民工参保联合大检查,运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强制手段,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农民工“平安计划”落到实处。

(信息提供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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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25 18: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