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 |
|
从今年第二季1度开始,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将用半年的时间,按照管辖权限对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逐户排查,实行“地毯式”执法检查,并全部建立起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力争做到一户不落。这是省劳动保障厅贯彻省委加快构建和谐山西的意见,加强执法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也是贯彻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转变作风年、狠抓落实年要求的重大举措。
4月12日,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2007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同时,对近年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劳动保障部袁彦鹏副部长、省人大范堆相副主任、省政府靳善忠副省长、省政协吕日周副主席出席了会议。靳善忠副省长、袁彦鹏副部长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回顾了过去一年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主要成绩。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民维权的理念,紧紧围绕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三个领域中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强化执法措施,开展专项监察,取得了“六个方面”的明显成绩。一是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了煤炭企业劳动用工专项整顿行动。三年时间共检查各类煤矿3830 户,检查面达到100%。通过狠抓煤矿用工专项整顿,用工备案率、劳动合同签订率、职业培训率都达到了98%以上,有83.6万名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井下一线职工有27.11万人同时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职工的生产条件和保障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用工环境有了进一步好转,为促进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贯彻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地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把建筑领域作为重点监控行业,结合施工季节性强的特点,由事后监督变事中、事前监督,采取了工程施工初期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施工旺季落实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规定,施工尾季解决工资拖欠的措施,对用人单位实行跟踪检查。全省多数市县实行了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初步建立起预防拖欠工资行为发生的保障制度。全省共办理拖欠工资案件2.47万件,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案件2449起,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52亿元,涉及劳动者12.64余万人。集中处理拖欠工资的突发群体性事件127件,涉及人数1.03万余人,有效地遏制了拖欠工资行为,较好地落实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持续深入地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执法检查。全省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公安、工商和工会组织,先后检查用人单位3082户,查出非法使用童工89人,全部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进行了清退。实施行政处罚24件,罚款金额36.25万元,有效地遏制了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保护了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涉及侵害女工特殊权益的举报投诉案件明显减少。四是继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全面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春风行动”为品牌,强化公益服务与规范市场服务相结合,在春节过后农民工返城务工求职的高峰时期,会同公安、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的欺诈行为,共检查职介机构1999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09起,下达整改指令82件,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54户。通过清理整顿,对重点城市重点地区的非法职业介绍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较好地维护了劳动力市场秩序,有效地改善了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环境。五是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通过年度审查实现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目前全省已有半数以上的市、县开展了此项工作,有1.5万户用人单位列入书面审查范围,涉及职工221.8万人。督促1759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2亿元;督促1159户用人单位为48.9万名职工参加了社会保险。此项制度的实施,为探索劳动保障监察长效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和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奠定了基础。六是认真落实省编委3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全省统一明确了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名称、编制和经费保障,理顺了管理体制。截至去年底,全省10个市和63个县组建了全额预算事业编制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分别占到应建数的91%和53%;配备执法人员750名,其中:行政公务人员97名,事业人员653名。尤其是太原、大同等市,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加强。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用工形式出现多样化,劳动关系趋向复杂化,尤其是在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矛盾十分突出的形势下,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一些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落实劳动标准,拖欠职工工资,非法使用童工现象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各方面要求维护职工劳动保障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今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转变作风年、狠抓落实年,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将举全力、尽全责,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强化执法职能,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从第二季度开始,用半年的时间,由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逐户逐户排查,并全部建立起诚信档案。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张健指出,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惠民政策能否落实到位,需要通过劳动监察的力量,对所有用人单位从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担当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任。执法监察的重点是规范劳动合同、解决工资拖欠、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一是以规范劳动合同为重点,着力推进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的实施。抓住《劳动合同法》即将颁布的有利时机,加快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终止、解除、履行的动态管理,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以各类非公经济组织用人单位为重点,对企业逐户逐户核实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督促用工单位全部实行用工备案,务求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特别是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方面有一个大的突破。同时,继续抓好煤炭生产企业劳动用工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年底前完成三年治理整顿的任务,确保我省煤炭企业实现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化、劳动合同签订规范化、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标准化、参加工伤保险全员化,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二是以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为重点,着力解决工资拖欠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提出的“各级政府要确实做到在2007年底前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坚决遏制产生新的工资拖欠”硬任务的最后一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察力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要督促欠薪企业抓紧制定清欠计划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因企施策,分类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同时,针对我省一些宾馆、饭店、物业管理等行业不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的问题,继续开展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专项检查活动,彻底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推广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从制度上建立预防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有效机制。
三是以推进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为重点,着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今年全省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要达到75%以上,扩面征缴的重点是非公企业。五月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宣传活动,促进扩面征缴工作,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社会舆论监督等手段,采取举报奖励、用工监察、审计监察等措施,加大对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对拒绝参加社会保险,恶意拒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向全社会曝光。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已经列入今年省政府就业及社会保险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结合开展“平安计划”和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妥善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确保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实事落到实处。
在全面落实“三项重点”检查工作的同时,总结煤炭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的经验,逐步建立覆盖所有用人单位的信息数据库,把诚信单位的评价与各类“评先”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在煤炭行业全面推行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评价范围,将检查过的所有企业,全部评定诚信等级,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数据档案。对符合劳动保障工作要求的单位,向社会公示并通报表彰。我省将建立不诚信单位的“黑名单”,对当年有两次以上违法记录或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从而实现对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逐步建立起以诚信数据收集、动态监管、失信惩戒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
(信息提供处:暂无)
发布时间:2007-11-18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18 18: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