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通知
 
晋劳社厅发﹝2008﹞28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央驻晋企业、省属企业:
    根据晋劳社厅函[2008]58号文件通知,2007年11月1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告第10号公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已有12家在我厅进行了企业年金业务登记,现公布如下:
  一、受托人4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账户管理人4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托管人1家: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资管理人3家: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授权其山西分公司在我省开展企业年金受托咨询业务。
    以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不再到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03-18 17: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