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晋劳社厅函〔 2007 378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驻晋、外商投资和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省厅制定了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三个示范文本,现向社会公布。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央驻晋、外商投资和省属企业使用示范文本,统一由省劳动保障厅印制。市县属以下用人单位使用示范文本,可由市县劳动保障局翻印(其他任何部门和用人单位不得翻印)。

联系人:劳动工资处   李成忠   0351-3046820(传真)

劳动工资处   贾新明   0351-3046115

 

 

〇〇 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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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2-18 15: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