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
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
2007〕
250号)要求,我省决定于
2008年继续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四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8
年
1月上旬一
2月中旬。
1月
4 日举办全省“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上岗仪式。各市“援助月”活动要同时启动。
(二)活动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三)援助对象:
1
、尚未就业的“
2
、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
3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失业
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4
、各地确定的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已实现就业但落实政策不到位或遇到新的困难的人员。
(四)工作内容:
1
、采取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和省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
2
、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对确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造册,制定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
3
、对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继续提供及时的公益性岗位援助,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跟踪了解其就业状况,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4
、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对
2007年底尚未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目标的,要在援助月期间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摸清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尚未享受扶持政策人员的具体人数和实际情况,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单和服务内容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二是要重点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并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和服务协议落实情况评估制度;
三是要将就业困难人数较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进展较慢的地区作为重点,及时提供专门指导和帮助。
四是各市要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务于
2 月
20 日前将总结报告和活动情况统计表上报省厅,以便汇总后报部。
二、春风行动
(一)活动时间:
2008年
3月
1日开始,
3月底结束。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前、延后或延长活动时间。在此期间,省厅将联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
(二)活动主题:“进城务工,帮您解难”。
(三)服务对象: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四)内容和要求: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制定和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就业规划,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平等就业。积极为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使其在外出务工前,在县乡免费得到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子进城后,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求职期间,在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推荐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得到诚信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全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放,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要落实职介和培训补贴政策,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好责任制,要将每一项服务活动落实到具体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评估。
1
、免费发放一批“春风卡”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政策宣传材料,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两部法律内容,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政策法规、权益保障、基本安全常识等引导性培训及咨询服务并及时报道进城务工人员动态;向社会公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放心职介服务机构”名单、求职指导和维权注意事项、举报电话等,方便劳动者求职就业,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招用工观念。
2
、劳动力输出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准备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并加强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征集一批适合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岗位,利用春节后农村劳动者集中进城求职的时间,通过举办招聘洽谈会等方式,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企业之间实现供需直接见面,使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实现就业;输出地和输入地要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开展针对性职业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提供一批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信息。
3
、结合宣传和贯彻落实《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推荐一批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放心职介服务机构”,授予
2008 年“放心职介服务机构”,标牌。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主要交通枢纽设置公益广告牌或引导站,张帖、发放职业介绍服务指南,将公共职介和部分民办职介机构的地址及服务特点告之进城务工人员,引导他们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求职。鼓励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指导职介机构建立服务台帐,并加强检查。
4
、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升农村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落实培训补贴。
5
、建立维权工作机制,重点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各地要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坚决取缔未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坚决取缔影响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和交通的劳务交易聚集地。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职业信.息的行为。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中介行为,为进城务工人员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6
、各市要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务于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一)组织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和省工商业联合会。
(二)服务对象:
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各类求职者。
(三)时间安排:
2008
年
5 月的第三周。
2008 年
6 月中旬上报活动总结。
(四)活动要求:
民营企业招聘周由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和省工商业联合会,按照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工商联要求共同组织展开。太原、大同、阳泉、长治四个重点联系城市要积极做好筹备工作,提前酝酿方案,努力搭建平台,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各类求职者提供招聘服务。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四、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职业生涯起步,我们共同努力”。
(二)服务对象:
各类需要求职就业的毕业生,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
(三)时间安排:
2008
年
9月,
10月
15日以前上报活动总结。
(四)工作内容:
针对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收集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进行广泛发布;制定相关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自主创业帮扶等方面的针对
性服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召开专场招聘会,为广大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条件。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与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机制。
2
、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并组织实施各个专项服务工作。
3
、做好返回原籍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确定一批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
4
、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了解和掌握每一位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就业计划,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5
、建立服务绩效评估制度,活动期间要对登记失业毕产业全的就业服务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升服务水平。
6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数量多、就业工作任务重的县(市、区)作为联系重点,及时提供专门的就业指导和帮助。
五、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确保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具体行动,调动全系统的力量,积极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实现就业;要将专项活动作为检验就业再
就业政策落实的标准和全面推进人本服务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抓紧抓好。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市局要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此项活动,抽调有关科室精干力量,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搞好专项活动,真正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结果有评估检查的保证机制。
(二)统筹安排,周密组织。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
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计划》,将专项活动纳入全年工作,统筹安排部署,讲求工作实效,防止走过场。并加强对专项活动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厅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专项调研检查,了解开展专项服务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
(三)做好专项活动的资金保障。
各地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提前协调财政部门,将专项活动所需失少列入公共就业服务支出计划,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活动所涉及的工作资金,以及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履行职责、促进就业的社会形象。结合开展专项活动,做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为今后具体贯彻和实施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
(五)搞好总结,及时报送。各市要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市、区)专项活动情况,加强指导,认真总结。各地在
1月
10日前上报
2008年全年一专项活动计划,并在活动结束后将实施活动的基本情况、服务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等情况报省厅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传真)
:(
0351)3083737
Email:sxsxjyc@126.com
附件:
1
、
200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
、
2008年春风行动情况统计表
3
、
2008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
〇〇
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