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后勤中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后勤管理、服务、经营的方针政策。根据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规划和要求,与机关签订并履行服务合同,研究制定后勤服务规章、制度、服务措施、服务标准、经营计划及经济目标。
2、承担厅机关宿舍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维修和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国师街、五一路、兴华街、旱西关宿舍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4、受厅机关委托负责由中心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以及机关授权管理使用的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5、承担受厅机关委托的有关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房产管理、物业管理、绿化、人防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组织和创办各种社会服务事业。
7、负责山西省汽车专业技工学校、山西省劳动经济发展总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8、承担厅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