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处
拟定城乡劳动就业、劳动力市场发展、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参与拟定全省就业经费的管理规则和省级扶持生产资金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就业服务事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发展;建立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和资格认定制度;指导协调全省和区域性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管理省内人员境外、省外就业和境外、省外人员入晋就业工作;拟定有关机构经办向外资企业选派中方雇员业务和境外、省外驻晋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和培训的资格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