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平安计划”

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方案

 

晋劳社工伤[ 2006141

晋劳社工伤[ 2006141

各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行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065号文件 )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快推进农民工特别是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 200619)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总体要求,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

二、工作重点

我省的“平安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矿山、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各市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统筹地区“平安计划”的工作重点。矿山、建筑施工企业较少的地区,要同时将其他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作为重点。

三、主要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将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

1 2006年,省属国有重点煤矿新招用的农民工全部参保;市、县、区属国有煤矿农民工基本参保; 50%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农民工参保;同时加快推进乡镇 (村办 )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2 2007年, 70%以上的乡镇煤矿企业农民工参保; 70%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农民工参保; 50%以上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参保; 40%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保。

3 .到 2008年底,基本实现全省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60%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四、主要措施

( )制定、分解下达年度农民工参保计划。按照三年基本解决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保问题的进度要求,各级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农民工参保计划,确定工作进度,并将计划分解下达到所属县 (市、区 )及重点行业,认真贯彻实施。

( )建立用人单位农民工参保协查机制。探索在各地 (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建立参保情况协查机制。用人单位已在注册地为农民工办理了参保手续的,要及时向生产经营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携带相关材料到生产经营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保的,由生产经营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协查结果,要求其在生产经营地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 )建立推进农民工参保的经验交流机制。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各地推进农民工参保特别是推进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保的经验。今后三年,省里将不定期组织召开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经验交流会,通过经验交流、典型引路,加快推进农民工特别是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保工作进度。

( )建立调度督办机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逐级建立调度督办机制,根据年度参保计划和工作重点,对农民工参保特别是重点行业企业的农民工参保进度进行调度督办。全省的专项调度工作,由省医保中心负责,省厅相关处室负责督办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市农民工参保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对进度较慢的市,将进行专项督办,直至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的重点,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同时,要将用人单位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关于“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等项措施作为监察的主要内容之一,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 )运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强制手段,推进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按照我省四厅局 ()下发的《转发〈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劳社厅发[ 2005115)和《转发〈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劳社工伤[ 200610)两个文件规定,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安全生产监督、煤矿安全监察、国防工办等部门密切合作,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的必备条件,加快推进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 )为农民工参保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在保持工伤保险制度框架的前提下,推进企业为农民工参保,结合我省实际,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工资不易确定的特点,在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可试行吨矿产品提取费用、建筑施工总造价提取费用等方式缴费;在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方面,可选择长期和一次性结算两种待遇支付方式供农民工选择;适应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特点,在参保、认定、鉴定和享受待遇等环节做好服务工作,方便农民工参保和享受待遇,以加快推进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 )开展以“抓预防、保平安”为主题的高风险农民工工伤预防行动,从源头上遏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效降低农民工的工伤风险。一是按照《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教育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检查督促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普遍开展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上岗前培训,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炭生产企业劳动用工专项治理整顿的通知》对煤炭企业提出的“四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和职业技能培训。二是按照《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企业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做好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农民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病检查。三是有效运用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促进企业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

( )开展农民工参保联合大检查。会同安监、建设、工会、公安等部门开展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大检查;会同安监、卫生、工会等部门开展职业病高发行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大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快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度。

( )做好农民工参保的宣传咨询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做好“平安计划”的宣传工作,为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后三年,每年 4月结合工伤保险条例颁布纪念日,集中开展农民工参保宣传咨询活动。

1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集中宣传“平安计划”的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措施;农民工在参保等方面的各项权利;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工伤保险在保障农民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典型案例等。通过集中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开展“平安计划”、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意义的认识,为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2 .印制发放“平安卡”。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本地区印制发放“平安卡”。主要内容包括:农民工如何参保;农民工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农民工工伤待遇标准及如何领取待遇;本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名录电话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电话等,在车站、码头等农民工集散地和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生产、生活场所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并在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生产、生活场所设立“平安计划”宣传栏、广告牌。帮助农民工全面了解国家政策和参加工伤保险的各项权利,提高维权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工伤保险权益。

五、配套政策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农民工参保的政策。根据国发[ 20065号和劳社部发[ 200619号文件精神,我省正在制定《山西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对农民工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近期将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各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便农民工参保的具体措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优行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的要求,畅通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渠道,有条件的地区要在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窗口办理农民工参保,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优先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的,各地要提供便利条件、优化服务,不得强行“捆绑参保”;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企业为农民工全员参保,防止“部分参保”情况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六、 2006年主要行动

( )开展以“平安计划”为主题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发挥企业版报、宣传专栏等日常宣传平台的作用,重点宣传“平安计划”的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为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6月份,各级要搞好煤矿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参保计划,同时开展煤矿企业参保自查活动。

( )从第三季度开始,各级要按工作计划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大力推进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 )第四季度,在全省范围开展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大检查。

七、组织领导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农民工“平安计划”落到实处。

( )摸清底数。通过利用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登记、有关部门行政记录、劳动保障监察等途径,采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等多种方式,摸清本地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摸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数量、结构以及参保情况,建立数据库。

( )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今后三年推进农民工特别是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保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

(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实施“平安计划”,落实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内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主动争取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完成好“平安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取得扎实、明显的成效。

 

                         2006 年6 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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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2-26 18: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