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职业中介机构发展国际研讨会在无锡召开
2008年6月26日—27日,中国就业促进会在无锡市组织召开“促进职业中介机构发展国际研讨会”。研讨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中国就业促进会主办,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协办,无锡市人民政府承办。会议由中国就业促进会林用三会长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江苏省政府副省长何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司司长于法鸣、无锡市副市长王国中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
张小建在讲话中指出,大力发展就业服务,是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重要措施。不仅公共就业服务要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并且社会办的职业中介机构也应有更好的发展。目前,社会办的职业中介机构超过了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总量的三分之一,每年帮助上千万求职者实现就业,为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涌现了一大批诚实信用、优质高效的优秀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总体来说,中国的职业中介事业还处于初创阶段,远不能适应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需要,远不能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大量的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弱,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职业中介行业组织的发展刚刚起步;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的培育和管理也很不到位。
《就业促进法》明确要求,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对于社会办的职业中介、政府的态度,首先是积极培育和促进发展;同时,在引导行业自律的基础上进行规范管理。社会职业中介是市场的产物,积极培育就是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其在市场调节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其健康成长提供空间和环境。促进发展就是通过政策引导和法律保护,鼓励其提高服务质量,支持其在就业促进中发挥作用。引导自律就是以诚信服务、优质服务为宗旨,对社会办的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全行业的自我评估,对搞得好的进行表彰和宣传,对搞得差的进行约束。中国就业促进会组织实施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对推动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规范管理就是依法对非法中介行为进行纠正。各地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联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查处非法职业中介,维护求职者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参加会议的还有相关省市劳动保障厅(局)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人员、荣获“全国优秀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先进称号或被评定为信用等级AA级的职业中介机构代表、有关社会团体代表、国际劳工组织官员和专家;国内国际人力资源领域相关机构的专家和学者等。
张小建在讲话中指出,大力发展就业服务,是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重要措施。不仅公共就业服务要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并且社会办的职业中介机构也应有更好的发展。目前,社会办的职业中介机构超过了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总量的三分之一,每年帮助上千万求职者实现就业,为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涌现了一大批诚实信用、优质高效的优秀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总体来说,中国的职业中介事业还处于初创阶段,远不能适应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需要,远不能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大量的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弱,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职业中介行业组织的发展刚刚起步;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的培育和管理也很不到位。
《就业促进法》明确要求,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对于社会办的职业中介、政府的态度,首先是积极培育和促进发展;同时,在引导行业自律的基础上进行规范管理。社会职业中介是市场的产物,积极培育就是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其在市场调节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其健康成长提供空间和环境。促进发展就是通过政策引导和法律保护,鼓励其提高服务质量,支持其在就业促进中发挥作用。引导自律就是以诚信服务、优质服务为宗旨,对社会办的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全行业的自我评估,对搞得好的进行表彰和宣传,对搞得差的进行约束。中国就业促进会组织实施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对推动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规范管理就是依法对非法中介行为进行纠正。各地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联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查处非法职业中介,维护求职者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参加会议的还有相关省市劳动保障厅(局)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人员、荣获“全国优秀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先进称号或被评定为信用等级AA级的职业中介机构代表、有关社会团体代表、国际劳工组织官员和专家;国内国际人力资源领域相关机构的专家和学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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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6-30 15: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