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机构实体化让六盘水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激发活力 提高效率
2007-11-18
undefined undefined

  六盘水市是贵州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三个试点城市之一,运行一年多来,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成效显著,管理体制顺了,运转机制活了,办案条件改善了,带来的直接效果是工作效率的全面提高。

  六盘水市于2006年3月率先组建了劳动争议仲裁院,内设立案调解庭、案件审理庭。这样的改革模式,既借鉴了其他省、区、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改革的先进经验,又有独特的创新之处。仲裁院成立后,由于有了专门的立案调解庭,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结案率大幅上升,裁决结案率大幅下降,调解结案率已经占到了全年结案率的70%以上。裁决结案的案件,当事人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被改判的案件不足10%。更为可喜的是,当事人不服裁决而诉至法院的比例逐年下降,部分裁决案件直接生效进入执行程序。仲裁院全年结案率均保持在98%以上,基本上做到了当年无积案。

  仲裁院成立伊始,就提出了“站在新的起点上,超前思维、超前谋划、超前工作,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理念。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工作思路不断创新,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他们还提出了“八心六不让”的工作准则,制定了仲裁员自律公约,明确了仲裁员行为规范,制定了办案准则,建立了劳动争议接访制度。(石鸿飞)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18 17: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