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劳工部长会议就工作时间问题达成一致
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欧盟27国劳工部长会议经过一轮马拉松式谈判,终于就欧盟范围内工作时间和计时工等问题达成一致: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除非劳工方同意,个别情况下可延长至65小时。同时还规定,计时工与固定工享受同等待遇,医生和雇佣工获得更多权利。
  欧盟轮值主席国斯洛文尼亚人力资源部长Marjeta Cotman表示:“对欧盟劳资双方而言,这是非常重要的一天。有关方面的让步为劳工保护和安全提供了保障,并为劳动时间的设定提供了灵活性”。欧盟社会事务专员Vladimir Spidla则期待这一协议能促进欧洲社会进步,他说:“现在球被踢到欧洲议会一边”。德国劳工部长Scholz认为这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执行起来,德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无需修改。欧盟内部少数国家对之却颇有微词,西班牙劳工部长Celestino Corbacho认为这是“社保规定方面的倒退”。西、比、塞普路斯、匈牙利等国希望再对其进行修改,对目前方案并不全力支持。
  欧盟内部关于工作时间问题的争执始于2002年。新近达成的一致性规定必须经由欧洲议会正式批准,并转为成员国国内法,且为劳资双方认可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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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6-20 08: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