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省外商投资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8]15号),落实省劳动保障厅制定的《全省推进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晋劳社办字[2008]1号)和《全省推进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计划》(晋劳社厅发[2008]70号),进一步推进我省外商投资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经省劳动保障厅同意,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决定依托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充分发挥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络化管理优势,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监察活动,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集中力量用三年的时间,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基本实现全员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
二、实施步骤
1、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网络(格)化管理优势,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地毯式”排查。从2008年9月起至2008年12月止,基本摸清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底数,掌握其劳动用工等基本情况。具体由各市支队配合省总队,对本市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逐户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年底前完成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初审工作。通过审查重点掌握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人数、用工备案、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缴费等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整改指令。年审情况总队将汇总通报各市。
2、通过日常检查督促外商投资企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从2009年1月起至2009年12月止,根据审查掌握的基本情况,由各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对各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委托,建立严格的日常检查制度,负责对所瞎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日常检查,重点通过日常检查督促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足额缴费,检查情况及时向总队报告。
3、组织实施“重点监察”。从2010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止,由总队牵头,各市监察支队配合,根据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以及所掌握的相关情况,有重点地对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实施重点监察,严肃查处企业瞒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违法问题。
三、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是我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重点之一,不仅关系到各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而且也关系到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环境。今年9月份以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将安排联络员赴11个市落实各市外商投资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即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等,积极配合省总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8]15号),落实省劳动保障厅制定的《全省推进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晋劳社办字[2008]1号)和《全省推进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计划》(晋劳社厅发[2008]70号),进一步推进我省外商投资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经省劳动保障厅同意,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决定依托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充分发挥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络化管理优势,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监察活动,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集中力量用三年的时间,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基本实现全员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
二、实施步骤
1、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网络(格)化管理优势,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地毯式”排查。从2008年9月起至2008年12月止,基本摸清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底数,掌握其劳动用工等基本情况。具体由各市支队配合省总队,对本市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逐户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年底前完成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初审工作。通过审查重点掌握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人数、用工备案、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缴费等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整改指令。年审情况总队将汇总通报各市。
2、通过日常检查督促外商投资企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从2009年1月起至2009年12月止,根据审查掌握的基本情况,由各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对各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委托,建立严格的日常检查制度,负责对所瞎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日常检查,重点通过日常检查督促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足额缴费,检查情况及时向总队报告。
3、组织实施“重点监察”。从2010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止,由总队牵头,各市监察支队配合,根据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以及所掌握的相关情况,有重点地对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实施重点监察,严肃查处企业瞒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违法问题。
三、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是我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重点之一,不仅关系到各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而且也关系到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环境。今年9月份以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将安排联络员赴11个市落实各市外商投资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即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等,积极配合省总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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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02 10: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