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国省属煤矿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加大对煤矿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省劳动保障厅定于2008年7月8日至19日对我省国省属煤炭集团公司进行为期10天的劳动用工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针对我省境内收购、兼并、重组、控股煤矿的劳动用工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招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备案、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和缴费以及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
    检查方式采取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相结合,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以4-5月份开展的综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未检查到的用人单位为重点,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综合执法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回头看”,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通过检查将建立起以基本数据收集、动态监管、失信惩戒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守法诚信评价制度,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其相关行为的动态管理。
    对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进行登记备案、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煤矿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必要时提请省政府实施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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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7-09 17: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