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首批参保城镇居民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真没想到,刚交100多元居民医疗保险费就能报销这么多钱,感谢政府,感谢党的好政策!” 手里拿着刚刚从县医保中心报销出来的15000元医疗费,参保居民闫明亮激动地逢人就告、见人就说。
    日前,灵石县将29605元现金分别发放到闫明亮等10位首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居民手中。
    灵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今年7月份启动以来,加强与街道、乡镇、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沟通,形成了多部门同力协作抓参保的势头,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基层工作人员也进行了政策、业务培训,熟练地掌握参保政策及业务流程,截止目前,参保居民达到11456人,征缴医疗保险费1337850元。住院申报88人次;出院4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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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1-07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