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工资保证金让农民工吃了“定心丸”
“现在,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劳动后领不到工资了,政府真是关心我们农民工……”近日,在左权县鑫阳顺建筑公司工人刘新春一边数着刚领到的工钱一边喜滋滋地说。今年以来,为进一步遏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左权县率先在建筑企业实行先交“保证金”后开工的“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今年以来,左权县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及非建筑施工的用人单位在银行预存工资保证金,专门用于垫付拖欠劳动者工资。该县并在中国农业银行左权县支行开设工资保证金帐号,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截止目前,按照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工资保证金的原则,已有7家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共缴纳工资保证金8万元。
今年以来,左权县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及非建筑施工的用人单位在银行预存工资保证金,专门用于垫付拖欠劳动者工资。该县并在中国农业银行左权县支行开设工资保证金帐号,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截止目前,按照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工资保证金的原则,已有7家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共缴纳工资保证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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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1-13 10:12:00]
